为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力量,完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的通知》(闽民人[2016]53号)和南平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的通知(南民[2016]27号)精神,顺昌县民政局决定通过政府招聘服务方式,招聘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决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人社部门及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此次的招聘工作。
二、岗位名称与数量
岗位名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
岗位数量:每个乡镇(街道)1个,共12个。
三、岗位职责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工作职责是:
1、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2、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3、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民政其他领域相关工作。
三、岗位条件与待遇
(一)岗位条件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基本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顺昌县户籍;②虽无顺昌县户籍,但在顺昌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三支一扶”等人员;③原户籍在顺昌县,因升学等原因外迁的人员;④配偶为顺昌县户籍,因婚姻关系长期定居顺昌(以结婚证为准);
3、大专以上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待遇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待遇,每月工资1808元和“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减)。
四、招聘方式与岗位管理
按照“省补、县管、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服务和岗位管理。
(一)招聘方式
招聘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由顺昌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3号)的要求,采取公开招聘信息、择优录用、公示招聘结果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管理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
1、采取县民政局为主、所属乡镇(街道)为辅的方式进行岗位管理。由县劳动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县民政局统一调配人员力量,安排工作,组织业务培训;
3、乡镇(街道)不能因为招聘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而减少现有民政工作人员力量,也不能将养老救助协理员安排他用。在人员使用上,县民政局将给予督查。
五、经费来源渠道
“十三五”期间,省民政厅安排和筹措补助资金,每年补助每个岗位人员经费2.4万元(每个月2000元)和每年补助每个岗位工作经费5000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解决。
六、招聘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3月28日—4月4日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民政、人社、团县委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县民政局(县政府二楼)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请自行前往顺昌县民政局或顺昌县人事人才网下载),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照两张。报名时间为4月5—7日(上班时间)。联系电话:7831761,联系人:杨女士(手机18020904583)。
(三)招聘形式:面试+考核。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生也可在顺昌县民政局或顺昌县人事人才网查询面试公告。在此期间,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四)体检入围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历、计算机等级高者进行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人数不足的,按照面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参加考核的对象。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的具体调配情况,公示拟聘人员名单。若公示的拟聘人员因故放弃而产生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顺昌县民政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