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来源:湖南中医药大学 阅读:826 次 日期:2016-03-29 13: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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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9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院系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生源较好的学科原则上按1:1.5,调剂学科原则上按1:1.2进行差额复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且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2、达到我校相关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附一院、附二院因上线生源较多、分科较细,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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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院(人文、中医、中西、针推、护理、管工、药学院、研究院、粉体中心、临床医学院)因上线人数相对较少,第一志愿只要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

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士兵计划”)按照总分不低于235分,单科不低于38分的要求划线。

二、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校内划线要求的考生及部分学院专业有缺额的调剂考生。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6日—3月27日,3月29日各院系务必将复试结果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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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实验与临床操作结合进行。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为:

(一)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相关学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调剂生源原则上按照调剂志愿方向进行专业课考试)

(二)综合素质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

采用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由各学院安排英语教师,负责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考试由各个学院组织,统一安排在2号教学楼进行。各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科加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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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或学术型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分别是临床医学和中医(中西医结合)。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申请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校内调剂者优先。

5、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6、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实施步骤:

1、我校第一批复试均不接受校内或校外调剂;

2、我校将在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根据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4、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招生计划缺额数与各专业招生的复试人数比例为1:1.2。

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系)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

六、初、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规则

复试内容中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占最终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占最终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占最终成绩10%,最终成绩(百分制)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外语成绩×5%

各学院根据各二级学科复试考生最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七、导师招生限额

每个导师每届招收硕士研究生(含七年制)不能超过2个。

八、投诉举报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79;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 3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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