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成绩复查的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成绩复查限于考生主观题科目,主观题科目成绩复核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客观题科目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内(成绩为0分、缺考、违纪的除外)。
二、申请成绩复查的时限和程序: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考生可向报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材料,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四处,也可由考生直接向省人事考试院(省人社厅综合大楼二楼服务大厅)提交书面复查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汇总上报全省的成绩复查申请、接收上级下达的复查结果。成绩复查结果请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考后业务查询。
三、考生提交的复查材料包括:已填写的成绩复查登记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单各一份。
成绩复查流程:受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组织审查、汇总、报送→接收上级机构下达的成绩复查结果→当日挂网(湖北人事考试网考后业务)公布成绩复查结果。
成绩复查办理科室:考评一科 联系电话:0724—263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