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的通知》(闽民人[2016]53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力量,完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在“十三五”期间,长泰县民政局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为乡镇(场、区)购买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与数量
岗位名称: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
岗位总数:9个。分别为武安镇1个、陈巷镇1个、岩溪镇1个、枋洋镇1个、坂里乡1个、古农农场1个、长泰经济开发区1个、旅游区1个、林墩工业区1个。
岗位服务期限:“十三五”期间。
二、岗位招聘对象
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长泰县户籍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职责
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乡镇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2.协助乡镇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3.协助乡镇做好其它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三、岗位条件与待遇
(一)岗位条件
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基本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乡镇(场、区)从事工作;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文凭;
5.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
(二)岗位待遇
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服务期间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同时,参照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他奖金福利待遇参照县民政局临时自聘人员执行。
四、招聘程序
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量化评分、统一派遣的方式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中山北路,原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
4.报名填表:报名前可登录“中国长泰”(网址:http://www.changtai.gov.cn/),下载并填写《长泰县乡镇(场、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5.报名者需持的相关材料:(1)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2)两张一寸正面同底彩照;(3)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长泰县乡镇(场、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5)量化考核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报名后留复印件)。
6.报名须知:报名人员要详细阅读相关招聘文件,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明确填写拟服务乡镇(场、区)的志愿,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二)审查考核:4月6日-4月7日由县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实行:
(1)所在乡镇(场、区)户籍者优先;
(2)男性优先;
(3)高学历优先;
(4)已取得计算机相关技能证书者优先。
2.考核办法。依据《长泰县乡镇(场、区)养老救助协理员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详见附件2),按照各乡镇(场、区)报名人员量化考核分值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长泰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举止形象、工作态度、计算机操作等方面。
确定体检人选:县民政局依照考核原则、《长泰县乡镇(场、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人员量化考核表》的考核评分情况和面试结果,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果出现岗位空缺,经局领导办公会研究,从愿意服从调剂的应聘者中择高分确定。
(三)组织体检:4月8日,由县民政局负责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指定时间和集中地点,对入选的报名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从各服务乡镇(场、区)报名人员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4月11日至4月15日,由县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人选,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签订协议:4月18日,由县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长泰县乡镇(场、区)养老救助协理员工作协议书》,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六)岗前培训:4月18日,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七)派遣报到:4月19日,由县民政局派遣聘用人员到所在的乡镇(场、区)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岗位管理
(一)日常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由所在的乡镇(场、区)民政办负责日常管理。所在乡镇(场、区)具体负责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考核管理。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留用的主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协理员服务期限一年一签,并按年度考核结果续签聘用协议。协理员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经县民政局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服务乡镇。
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服务期满后,协议自动解除,人员自主择业。
联系人:潘玉婷 监督电话:0596-8322156
通讯地址:长泰县民政局(旧公安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96-8325959、0596-8321959(传真)
电子邮箱:fjctnhc@126.com
长泰县民政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