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凝聚社会优秀专业人才参与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现公开招聘2016年外派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 报名对象
1、 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
2、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3、 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
二、 报名条件
1、 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崇高,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 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者,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4、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 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6、 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四川大学孔子学院岗位信息详见后页);
7、 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 教学岗位与驻外任期
以孔子学院(课堂)和外国大学及中学汉语教师岗位为主。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任期一般为2-4年。
四、 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5日。
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报名,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1) 身份证;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 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2、 资格审查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12日前通知申请人。
3、 选拔考试
申请人需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者免笔试。考试时间定于4月16日至17日。其他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原则上外派教师需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上岗,为方便申请人考取《国家汉办教师证书》,国家汉办拟于4月15日举行《国家汉语教师证书》教师专场笔试,具体信息请登录www.chinesetest.cn/teacher.do 查询。
4、 录取培训
考试合格者需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国内高校、中小学校等教师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我校教师请将申请表纸质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望江校区海外教育学院南204,联系人:何倩。联系电话:85471697)。无单位人员材料直接邮寄至国家汉办师资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58595711)。
(2)推荐信。国内高校、中小学校等教师由单位出具;无单位人员须提供2名公立教学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推荐人的推荐信。
(3)《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合格者提供)。
(4)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单位人员提供)。
(5)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无单位人员提供)
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定于7月中旬举办,共3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并与外方协商确定。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国家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五、 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 注意事项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