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校决定对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24、25、26、27)进行考试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核办法
岗位24、25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含奖励分)占50%、面试占50%。岗位26、27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内容涉及高校辅导员工作实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关于对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角色认识为必答题。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奖励分:在大学学习期间凡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笔试总分加1分;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笔试总分加2分;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笔试总分加3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取最高一项加分,岗位24、25的奖励分在折算前加分。岗位26、27按上述标准的50%计入面试总分。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逾期不予认定。)
2、面试:岗位24、25根据笔试成绩(含奖励分)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名单请考生自行留意学校网站通知。岗位26、27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辅导员相关工作实务,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等,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生请于2016年4月8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到黎明职业大学东海校区慈山大楼408室人事处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2016年4月9日上午8:00-8:45在郑金墩大楼门厅领取准考证。
2、考生凭借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3、考生应在面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到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日期 | 时间、地点 | 注意事项 |
4月9日(周六) | 上午9:00 -11:00笔试(地点:郑金墩大楼,具体详见准考证) | 开考前15分钟凭借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对应考室。开考15分钟后未进入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
4月10日(周日) | 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行政大楼) | 凭借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行政大楼六楼604室签到、候考。8:30前未签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
注:考生准考证应保留,面试及体检时仍需出示。不详之处请提前电话咨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5-22902302)。
黎明职业大学
2016年3月31日
附件:2016春季辅导员招聘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mu.cn/shownews.asp?id=6437&tid=2013349224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