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经自治区职改办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将于4月初起接受证书申办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6年4月5日—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
(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一楼7号窗
(二)业务咨询电话:0771—5668589、5618053
三、所需材料:
领证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批文原件(代领请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
四、批文的领取:
批文请到办公楼一楼7号窗领取。
附件:
一、单位委托函模板(点击下载)
二、2015年度南宁市生系列正高级、乡镇卫生机构副高级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7493b18f-a74d-4790-b0e2-a5db00b92ab4
南宁市职改办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