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以准考证号为序)。
公示期: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具名向美术学院或学校纪委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10-62798170
电子邮箱:myzb@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join-tsinghua.edu.cn/publish/bzw/7546/2016/20160405112655184169468/20160405112655184169468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