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充实发展改革干部队伍,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机关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行政编制)。
一、 遴选职位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利用外资和经济贸易科工作人员各1名(行政编制)。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第2条规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为经济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工商管理类、建筑类、规划类、环境工程类、法律类、中文类专业。乡镇公务员报考不限专业。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2013年及以前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均符合报名条件,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5.报考人员限男性,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5日在《鹰潭政府网》、《鹰潭人事考试网》、《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等媒体上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须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地点设在鹰潭市经济大厦(信江新区)A区二楼A217(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人陈文,联系电话6441287;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推荐表以及相应职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
5.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6.综合考评: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6名人员进行考察。
7.办理调动: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3名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