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649 次 日期:2016-04-11 09: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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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扩充我校师资队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

2、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3、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主要职能:本校是专门开展电子、机械技术学历教育及无线电、仪表学科中专学历教育;开展电子、机械技术工人培训及相关技能培训;开展技术开发、培训及相关社会服务的中等职业学校,属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的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天津市编委批准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总数:3人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

(4)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2、具体岗位及条件:

(1)电子技术应用实训教师岗位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技术教育类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应用电子技术相关专业。①熟悉电子产品装配、调试、研发等相关知识②取得本专业相关工种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级别)③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大赛获奖④具有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2)轨道交通实训教师岗位1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类道路与铁道工程相关专业。①熟悉接触网供电的相关知识②具备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能力③具有供电系统检修与运营管理能力。

(3)人力资源教师岗位1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相关专业①熟悉企业招聘、培训、工资、保险、福利、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相关业务流程②精通企业薪资管理与绩效考核相关业务③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与表达能力④具有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6年3月31日至4月11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gov.cn)网站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4月16日

报名方式: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投送至学校邮箱。

邮件名称:姓名-申报岗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邮箱地址: dz40120192@126.com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以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报名者是否能够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以邮件回复方式通知

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及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张常胜

学校经过资格审查后,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考试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与面试

1、考试

考试内容: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考试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tjdxgj.net/)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面试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1、考试、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以应聘人预留电话号码为准,通知体检联系不到时本校有权放弃)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校安排岗位适应考察。具体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名单。

八、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举报或投诉电话:28779151

十、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一、聘用待遇

按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按《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28779086

监督电话:28779151

监督电子邮箱:WXH821213@163.com

2016年3月10日

附:

《招聘计划表》

《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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