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根据《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全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中,未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测试合格证人员。其中,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水平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二、测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理念、教学理论水平和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的能力(详见附件1)。
三、测试方式和结果运用
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方式定为“笔试”,设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级。不分具体专业,考试科目为一科。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书从当年算起,有效期三年,2014、2015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今年评审有效。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测试时间:5月29日下午14:00-16:00
五、有关要求
(一)管理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市职改办领导下,市人事考试院会同职改办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二)命题组织。由省人事考试院制定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大纲,实行全省统一命题。
(三)考务安排。申报人员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的网上报名栏目上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照片,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内《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申报人员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及《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须单位盖章)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缴费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申报人员,请于考前一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市人事考试院地址: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大楼339办)
联系电话:6748848
六、费用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分解使用标准的通知》(鄂财综发〔2003〕12号)的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由考生在现场审核后通过在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缴费。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