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政策法规事务、项目管理、公文写作岗位各1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一、政策法规事务
1、法学或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政府公文写作与处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掌握驾驶技术及有驾照者优先,有相关特长可适当放宽要求。
岗位二、项目管理
1、土地资源管理、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或地理科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擅长文字写作,熟悉政府公文写作与处理;
4、热爱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掌握驾驶技术及有驾照者优先,有相关特长可适当放宽要求。
岗位三、公文写作
1、汉语言文学或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熟悉政府公文写作与处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掌握驾驶技术及有驾照者优先,有相关特长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报名时间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第三办公区7楼705室,电话:0755-88211526。
(二)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工作经验证明;
5、其它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四、适岗能力测评
(一)测评方式。
直接面试。
(二)时间地点。
公告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通知本人。
五、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
2、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1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