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拟在全县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为做好本次遴选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考核,遴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财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全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
四、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领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管理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14年4月1日以前取得汽车驾驶证C1及以上、有2周年及以上实际驾车经验;财务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4、2014年4月1日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以服务期满正式安置时间为准);
5、近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139室(县行政中心北楼);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汽车驾驶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并各复印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未达3:1,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六、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七、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为体检对象;如果学历又相同,则以工龄长的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时出现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人数时,面试者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程序;如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前款办法依次递补。考核对象确定后,到其现工作单位考核了解情况。主要考核现实表现、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他情况。如考核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前款办法依次递补。
八、公示、调动
经考核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吉水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后不影响遴选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九、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吉水县公开遴选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6-8689437(县人社局)
0796-868068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相关信息可登录吉水县政府信息网(www.jishui.gov.cn)查看。
吉水县公开遴选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