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周玲莉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6年4月11日至4月19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原则上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762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九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6756_1.html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准考证号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笔试总成绩 | 政策性加分 | 面试成绩 | 考试总成绩 |
1 | 周玲莉 | 女 | 大专 | 临床医学 | 1542615055810 | 宜宾市翠屏区安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医师 | 63.04 | 0 | 不面试 | 6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