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公告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宣传中心 阅读:5736 次 日期:2016-04-12 09: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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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学考试进行网上评卷试点工作

网上评卷是指以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子扫描技术为依托,将纸质答卷扫描生成图像,实现客观题自动阅卷,主观题由评卷教师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评阅给分。

实行网上评卷是发展方向,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今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先进行网上评卷试点,选取报考人数多的3科网评:00015英语(二)、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二、考生须填写笔迹信息采集卡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考籍档案管理,有效打击替考等违规行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决定,自2016年自学考试起,全国统一要求,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并随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在对考生进行毕业审定时,应当将考生笔迹信息的比对作为毕业审核的重要环节。在办理省际转考时,考生在2016年1月及以后取得的笔试合格成绩应附有与之相对应的考生笔迹信息。

在每场考试过程中,现场采集考生笔迹信息。笔迹信息采集内容包括:考生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含不少于50字的抄写文字、考生签名及日期)。网上评卷的三门课程,笔迹采集信息内容包含在答题卡中。非网评的课程通过单独制作的笔迹采集卡采集。笔迹采集卡在开始考试前填写完毕,开考15分钟后统一收缴。笔迹采集卡白底黑字,考生要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因此,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和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

三、严肃处理替考等违规行为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对各类违纪舞弊行为“零容忍”。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加大对考试违纪舞弊者的刑事处罚力度,并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考试期间,考点设立公安勤务室,市招办及考点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考试犯罪。对于违纪舞弊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濮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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