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招硕引博”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根据《荆门市2016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和《荆门市2016年从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引进人才公告》的有关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测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人员。
二、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15:00—17:30
面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8:30—17:30
(二)地点
笔试地点:荆门市职教集团(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面试地点:各招聘学校
三、资格审查
4月16日(星期六)8:30—11:30,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在职教集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对留学回国的考生,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栏”须盖有公章,其中:应届毕业生由考生就读院系盖章,往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无工作单位的除外)。3.与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电子照片相同的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四、测试方式
(一)笔试(4月16日15:00—17:00)
笔试(满分200分,其中学科知识150分,教育理论5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按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测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
(笔试考场安排见考点公告)
(二)面试(4月17日8:00—17:00)
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学校组织。面试按照应聘科目与说课科目对应的原则,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满分100分。报考湖北信息工程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说课时限不超过30分钟,其中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实践操作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委现场考核评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比例1∶3确定考察人选,经局党委会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考察。弃权、考察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后,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专业水平测试流程
4月16日
14:30 工作人员到达工作岗位;
14:40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室;
14:45 监考员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强调考试的有关要求;
15:00—17:00 笔试;
17:30—19:30 阅卷;
20:00—20:30 公布进入面试入围名单。
4月17日
8:00—17:00 面试
六、评委组成
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确定,每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评委由7名人员组成。其中:专家评委3人(从本系统专家库中挑选),一般评委4人(用人单位委派),专业水平测试的评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
2.能对考生回答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按评分标准认真打分;评分时,对考生一视同仁,不搞亲疏远近,不打关系分和人情分;
3.绝对遵守纪律,严守秘密。
七、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舒 君
副组长:张 斌 胡继伦 陈 宏 张金兵 原 野
成 员:张 文 杨显荣 李习伟 龙 锋 马 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工作小组
1.巡视组
面上巡视:舒 君 张 斌 胡继伦
工作职责:负责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的巡查。
2.监督组
组 长:胡继伦
副组长:杨显荣
成 员:由市教育局监察室选派的3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
工作职责:
①负责整个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的监督;
②负责监督试题制作、印制和保管;
③负责每一个考点的监督巡查。
3.考务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 斌 陈 宏
副组长:张 文 官荣华 王 勇
成 员:吴羡凤 杨 啸 严晓军 胡小玲
工作职责:
①发布测试公告;
②制发准考证;
③制发有关证牌;
④考点布置(电子显示屏“2016年荆门市市直学校“招硕引博”专业水平测试考点”;考室分布示意图;宣传牌;指示路标;考室门牌标识;警戒线设置等);
⑤考场用具及设备保障。
4.安保组
组 长:邬京生
成 员:何学彪、邓云华及公安人员
工作职责:
负责考场内外安全保卫及管理工作。
5.联络组
组 长:张 文
成 员:文爱莲 胡晓玲
工作职责:负责联系巡视领导和相关人员,发放巡视证;负责电话告知考生笔试成绩、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考生。
八、专业水平测试要求及工作纪律
1.专业水平测试实行封闭管理。考务人员和考生均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考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水平测试资格;
3.考生考试期间,需遵守考场纪律;
4.专业水平测试全程接受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的监督与指导,考生凡有舞弊行为取消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工作人员凡违规违纪一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