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6〕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各县(市)推荐2名,其中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园)长不得超过1名(截至2016年12月31日,45周岁以下人员不得以专职校(园)长身份申报);各区推荐1名。
二、推荐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核、县(市)区统一上报、全市集中推荐的程序进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组建专家推荐小组,按照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筛选,择优确定11名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集中向省申报。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务于4月22日上午之前,将申报材料经县、市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报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逐一核实,严禁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要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凡不符合评价标准的材料,一律不予推荐。
2、申报人要严格按照豫职改办〔2016〕13号文件附件3《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评审报送材料有关说明》的要求,认真整理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6〕13号)从安阳职称网下载。
安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