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文员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双桥经开区消防事业向前发展,经研究,双桥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文职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 招聘人数:4名。
△ 招聘岗位
消防文职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执法、消防宣传、公文写作及档案管理四个岗位工作。
△ 招聘条件
1. 年龄在20-40岁,男女不限。
2.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档案管理及辅助执法:仅限法律、给排水、土木工程、档案管理专业;消防宣传及公文写作:仅限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以上岗位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敬业精神强,形象气质佳。
三、工资待遇
免费提供吃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2000以上(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五险一金由单位统一购买,按工龄逐年递增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或到用人单位当面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5344304@QQ.com 。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4月30日。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面试地点:
笔试:大队三楼视频会议室。
面试:大队三楼小会议室
3、经考试、面试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录用。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双桥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3301751,18581281119,咨询人:刘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