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行署、市劳动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使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现就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取得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2、申报高级讲师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20年以上;(2)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并能熟练地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教学;(3)取得高级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办理免试手续);(4)在讲师聘期内,单位对其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优秀。
3、申报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2)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3)具有本专业(工种)高级技术等级证书,能熟练地担任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课及工艺理论课的教学;(4)取得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办理免
试手续);(5)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聘期内,单位对其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优秀。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和单位对本人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2、反映参评人教师资格、学历、任职资格、外语水平、技术等级等情况的相应证书(原件);
3、反映参评人教学水平的下列材料:
(1)经学校教务科核查验印的近五年(讲师聘期内)所申报专业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备课笔记;
(2)教务科出具的近五年参评人讲授专业课程及课时的证明(课表、授课通知单等)。其中校级领导干部参评者,每周须兼两课时以上;科级及其他行政干部每周须兼课四课时以上;
(3)学校对参评人教学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考评的评价意见,其中应有对参评人任职期间1 O课时以上公开教学课的听课记录和分析评价意见;
(4)教务科组织参评教师所授课班级的学生对其教学态度、教学水平、为人师表等情况座谈的综合评价记录;
(5)其他能反映参评人教学水平的有关材料。
4、两篇以上号所报专业一致的专业(学科)学术性论文(均应是第一作者,且每篇不少于2500字)。论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或研究(讨)会上交流的;
(2)在省级(部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省、部级学术研究(讨)会上交流并获奖的;
(3)主编或参编的本专业正式出版的教材(参编两章视为论文一篇);
(4)经单位所在地市劳动部门组织的专家组鉴定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每篇须有专家组鉴定意见)。
5、受地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具有创造发明、产品设计、解决技术难题的有关人员,应附上有关证书、文件资料等。
6、对从事企业职工教育、就业训练培训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申报技工学校高级讲师的,本人必须有任中级职务以来在有关培训班上累计授课500课时以上证明材料和相应教案,以及能反映培训效果的证明材料。编制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教材的,应附有关材料及证明。
三、“破格”评审条件及其它:
1、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申报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讲师职务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其中三项条件:
(1)在省、部级学术刊物(CN刊号)上正式发表三篇以上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性论文;
(2)在省、部级出版社正式出版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著或译著(不少于5万字);
(3)因采用科学技术手段或优秀教学教育方法,在中职任期内使培养对象的相关水平达到国家、省级先进水平(如:全国比赛(竞赛)前10名或三等奖以上、全省比赛前三名或二等奖以上获奖者的指(辅)导教师);
(4)中级职务任期内受到国家有关部(委)或省、地(市)政府表彰或奖励;
(5)在县以下单位任教或从事职业培训工作二十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并已连续被聘任讲师十年以上。
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申报技工学校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其中两项条件:
(1)在生产实习教学一线工作十五年以上;
(2)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含高级技师)5年以上;
(3)近5年通过勤工俭学等手段,为学校(校办企业)累计创利百万元以上;
(4)本人指导的学员有两人以上获地、市技术能手称号,或有一人获省技术能手称号;
(5)任中级职务期间,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两篇(每篇不少于2500字);
对符合上述条件并在现职任期内年度考核取得过优秀的破格参评者,各单位应在评审当年八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安排有关专家对其教学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向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推荐。
3、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转评后,方可参加申报;
4、今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任期破格评审。
安徽省劳动厅 安徽省人事厅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