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区审核通过的符合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的对象为5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符合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的对象花名册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双方均为本省农村居民;
2、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考生本人为独生女且属农村居民,其中父母双亡的依据本人情况予以核准。
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84468445(汉阳区卫计委),85697899(武汉市卫计委),87572130(湖北省卫计委)。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hanyang.gov.cn/index.php?m=announce&c=index&a=show&aid=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