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颜呈呈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4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衡阳西路11号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30000
监督电话:0771—3100195、0771—5509012
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5日
附件:南宁市西乡塘区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三)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3d2bbabd-623f-4047-a89d-a5e900f972b0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宁市西乡塘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科员010102001001 | 颜呈呈 | 女 | 汉族 | 15101110401 | 128.5 | 79.6 | 0 | 2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