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我县畜牧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改善我县畜牧机构专业技术队伍状况,推动畜牧体制改革,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宾县畜牧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宾县畜牧站(挂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发布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和宾县政府网(http://www.chinabx.gov.cn/)发布的《2016年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
4、年龄应在30(含)周岁以下(1986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人员。
6、2015年以前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5年)。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及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次考试考务费100元。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2016年4月29日(每天8:30——16:00)
2、报名地点:宾县畜牧局;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咨询电话:15945072009、15946393798;
5、报名人员于2016年5月7日——2016年5月8日(每天8:30——16:30)持二代身份证到宾县畜牧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为一张卷,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150分,综合知识占50分,满分为2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排序,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阶段;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三)政策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的具体规定,参照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并按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由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考生另行通知。
(五)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在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得少于5年。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