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按照“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科类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698人(其中文科323人,理科375人)。
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6年统一高考。
高考志愿在第二批提前段填报,填报时须将丽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对应入围的测试科类别中,文科考生可以填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民族学四个专业;理科考生可以填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生态学、园艺四个专业。文理科不得跨科填报,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及综合分计算公式详见招生简章。
本公示至4月28日17:00止。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8-2271179;传真:0578-2276113;纪委监督电话:0579-2271178。
丽水学院招生办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1.文科入围名单
2.理科入围名单
入围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zsw.lsu.edu.cn/contents/1501/240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