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16〕43号)文件精神,2016年上半年我院有8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人,其中4个岗位4人(信息技术教学岗位1人、动漫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岗位1人、移动商务实训指导教师岗位1人、电子信息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岗位1人)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实施。为此制定具体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包括技能测试、答题与片段教学两个方面内容。
信息技术教学、动漫专业实训指导教师、移动商务实训指导教师、电子信息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四个岗位均先进行技能测试,后进行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
二、技能测试
1.成立技能考试面试评委小组
成立信息技术教学、动漫专业实训指导教师、移动商务实训指导教师、电子信息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四个岗位技能测试面试评委小组,评委小组由七人组成。
2. 技能测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1)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重点测试实际制作(操作)能力。每个考生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若超时将酌情扣分。
(2)评分办法
技能测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为本环节成绩,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由主任评委当场宣布成绩。主任评委、评委和现场监督人应在考生成绩表上签字确认。
3.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1)考生报到时间:2016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8:00-8:25
(2)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3)技能测试地点:本院老实训楼2-3层。
三、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
1. 成立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评委小组
成立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评委小组,评委小组由七人组成。
2. 答题、片段教学面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1)答题、片段教学面试内容
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临场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把握重点能力、概括能力、专业水平等。
信息技术教学、动漫专业实训指导教师、移动商务实训指导教师、电子信息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四个岗位均采取答题和片段教学方式进行测试,答题时间为5分钟,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每个考生答题与片段教学时间不超过20分钟,若超时将酌情扣分。
(2)评分办法
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为本环节成绩,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由主任评委当场宣布成绩。主任评委、评委和现场监督人应在考生成绩表上签字确认。
3. 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时间和地点
(1)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时间:2016年5月7日(星期六)技能测试结束后开始。
(2)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地点:本院新2号教学楼。
四、面试监督
宁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室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面试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总成绩。
信息技术教学、动漫专业实训指导教师、移动商务实训指导教师、电子信息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四个岗位面试总成绩均由技能测试成绩、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技能考试成绩占50%,答题与片段教学面试成绩占50%。
面试合格线为6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人社局人员与评委研究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列加试者的名次。
七、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
采取查阅档案、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体检。
八、身体检查
人事处负责组织带领考核合格的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九、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综合考评结果研究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应聘人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2.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核、党委会议审定,择优聘用。
十、公示招聘结果
对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当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有关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面试应试者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不迟到、不早退。
(2)应试人不准随身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应自觉关机、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试结束离开时领回。
(3)进入备课室或考场后,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
(4)面试开始时,应试者只能报告面试序号、所学专业,不得介绍姓名。
(5)答案写在专用稿纸上,不能写在考题试卷上。
2.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候考室和备课室的工作人员,对应试者要加强管理,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护秩序。
(2)考场门口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控制人员出入,与面试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场安全、安静。
(3)考室计时员要准确计时,确保应试者备考、考试时长均等;计分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细致,准确无误记录、计算面试成绩;核分员要认真审核面试成绩,确保记分、统分准确无误。
3.面试评委必须遵守以下工作规则
(1)面试时,以主任评委为主对应试者宣布试题和提问。评委成员不能对应试者的言谈举止表现出好恶之情,以便应试者的水平正常发挥。
(2)评委成员要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的要求及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打分,不得徇私舞弊。
(3)面试过程中,评委成员要有效利用时间,紧张有序地工作,单个岗位面试未结束不得离开面试场所,集中精力搞好面试评判工作。
(4)面试评判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每位应试者机会均等、公平竞争。
4.其它纪律要求
(1)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招聘面试全过程。
(2)不得对外宣传自己作为考官或面试工作人员的身份,不得套近与考生的关系。
(3)评委、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进入考场后,任何人都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集中统一保管,待面试结束后领回。
(5)面试评分汇总工作结束后,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涂改、变更面试成绩。若有违规,将予以严肃处理。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