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招聘编制外心理检测人员公告
来源: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阅读:697 次 日期:2016-04-19 16:48:1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招聘编制外心理检测人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心理检测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周岁) 其他条件
心理检测人员 2人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4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在职人员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二)考试

1.面试。面试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面试地点在本医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当场亮分,并当场告知各位考生,面试总分值为100分。

2.笔试。面试结束按1:3比例人员(人员不够以实际人数)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卷面总分值为100分。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分,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1:1比例确定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待遇享受同等条件自主聘用人员工资、绩效标准等。

五、报名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796-8292376(正常上班时间)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西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江西省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