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拟遴选4名工作人员到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考核,遴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工作人员4名,其中男性岗位3名,女性岗位1名。
三、遴选范围
全县18个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推广站(不含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农机站,未满五年服务期的“三定向”人员)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懂电脑基本操作;
5、报考人员2011年3月31日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以服务期满正式安置时间为准),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4)受县局以上机关效能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通报处理的。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28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吉水县农业局综合股;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到报名点报名,接受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4、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未达3:1,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岗位。
六、考试、考察
(一)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总成绩计分办法: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农业法律法规和电脑基本操作知识等,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4、加分:现任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站长且任职满三年的加7分、副站长任职满五年的加4分,按最高职务加分。个人获省部级及以上、市厅级、县处级、乡科级荣誉分别加10、7、4、2分,按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只加一次。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10分封顶。任职及获取荣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荣誉证书提交截止到2016年4月28日,任职情况以农业局文件为准,站长任职年限可计入副站长任职年限。
(二)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以工龄长者为考察对象;如工龄相同,则以第一学历高者为考察对象。如考生提出放弃或经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业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的内容。
七、试用和录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吉水县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遴选到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正式调入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后,遴选人员要服从分配,安排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岗位工作锻炼不少于3年。
八、其它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全县通报;
2、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3、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吉水县遴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6—8689437(县人社局)
0796—8680280(县农业局)
吉水县公开遴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