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次 | 省特级教师 | 市(地、州)特级教师 | 省优秀青年教师、省学科带头人 | 市优秀青年教师、市学科带头人 | 博士 | 硕士 | 重点本科 | |||
985或211 | 一般 | 985或211 | 一般 | 985 | 211 | |||||
激励政策 | 1.新引进:最高2500元/月,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6万元)。2.现有或新评:最高1800元/月。 | 1.新引进:最高1500元/月,一次性安家补贴1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2万元)。2.现有或新评:最高1000元/月。 | 最高800元/月 | 最高500元/月 | 1.新引进全日制:最高2500元/月,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6万元)。2.已在编在岗全日制:最高2500元/月。3.在职取得学位:最高1800元/月。 | 1.新引进全日制:最高2200元/月,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6万元)。2.已在编在岗全日制:最高2200元/月。3.在职取得学位:最高1800元/月。 | 1.全日制:最高1500元/月。2.在职取得学位:最高1000元/月。 | 1.全日制:最高1200元/月。2.在职取得学位:最高1000元/月。 | 最高800元/月 | 最高500元/月 |
非蒲江籍在蒲租房居住,发给300元/月的住房补贴 | ||||||||||
备注:1.可落户我县;符合随调条件的配偶可随调,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配偶要求工作的,可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由县教育部门协调安排。2.引进和培育的人才同时符合享受多项激励政策的,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3.2016年1月1日前已享受相关激励政策人员的“人才津贴”和生活补贴,从2016年1月1日起,剩余期限执行新标准。4.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届时未享受满5年激励政策的,继续享受满5年为止。5.通过托管、领办、AHK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