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服务站招聘对象条件分为三类,其条件分别为:
(一)面向社会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台江区户籍或具有福州市户籍且在台江区有固定住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由公安部门或社区居委会证明);(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领取毕业证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
(二)面向社区“两委”成员(含社区整合前的“两委”成员)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选举或任命且现在职,年满18周岁,且女47周岁以下,男52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多生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面向社区服务协管员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女42周岁以下,男47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多生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42周岁以下(197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47周岁以下(196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52周岁以下(196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