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教师选聘(第二批次)公告
来源: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 阅读:698 次 日期:2016-04-21 1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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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新区教育高质均衡发展,新区教育系统拟面向全国选聘一批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选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即197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一)报考7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选聘岗位情况见附件,下同),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②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二)报考10级、12级和13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③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优秀校长、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三)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员,也可报考。

(四)其他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选聘条件的。

(五)报考人员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选聘计划表中的相应的要求。

二、选聘计划表

参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按照学校制定选聘计划、公共事业局审核、统一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请考生于4月15日(周五)上午11:00后登录网址(http://42.247.11.62:8083)填写报名表,提交成功后自行打印,再凭此纸质报名表参加由各学校组织的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报名地点及联络人见附件2。

(三)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22日

资格初审地点:清湖小学礼堂

资格初审时应提供如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各位选聘人员务必复印好相关资料):

(1)《龙华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

(2)身份证和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荣誉材料;

(7)选聘计划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

(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五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职员招聘考试。

(4)选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5)资格初审需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报名。

(6)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

(四)经公共事业局统一资格初审后,反馈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至学校进行考试、考察。

五、其他程序

(一)考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校自行安排,并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考试工作须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并在考试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线)人员中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结果由各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上报公共事业局。

(二)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http://lh.sz.edu.cn/)及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ggsyj.szlhxq.gov.cn/)公示。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察

体检完毕后,由各学校开展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考察工作须于5月上旬完成。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http://lh.sz.edu.cn/)、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ggsyj.szlhxq.gov.cn/)及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http://zzrsj.szlhxq.gov.cn/)公示7天。

考试、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学校组织实行,考试、考察方案由各学校拟定,上交公共事业局备案生效后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试方式、考察办法、考官组成人员及比例、考试考察时间地点。

其他未尽事宜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4月13日

附件1:2016年优秀 (第二批次)计划表

附件2:龙华新区选聘选调优秀教师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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