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以及《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及部分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进行笔试。特殊专业岗位(具体为报名时不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聘用后两年内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名后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放宽到1∶3,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计算机管理运用B、求生救护训练、汽车应用与维修、计算机教学、商务管理岗位,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学计算机B、中学体育B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学物理B岗位核减1个招聘计划。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沙雕与沙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开考比例调整为1∶3,机电一体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调整为1∶4。
特此公告。
湘 潭 市 教 育 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