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和办学需要,现诚聘工作人员16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3.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强;
4.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较强沟通能力与执行力;
5.为人诚实,身体健康;
6.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薪酬待遇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及博士研究生获聘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硕士研究生获聘后以人事代理的方式接收,人事关系及档案托管在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前
2.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连同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
(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5)工作(任职)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
(7)其他有关证书或材料
3.报名方式
送到或专递寄到:广州市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91,请标明“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考生姓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或发送电子邮件到rsc@gdrtvu.edu.cn,主题: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考生姓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事处及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携带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岗位应聘具体情况,原则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组织考试(若参加考试人数不足,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组织)。
(五)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报至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六)体检
通过校长办公会审核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我校对拟聘初步人选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的则按考生弃权处理。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本公告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gdrtvu.edu.cn/other/zhaopin.html#/p/1)。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592810(人事处),联系人:方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573870(监察处)。
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