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申论热点别让“认证”成敛财游戏
来源: 阅读:428 次 日期:2016-04-22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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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认证是指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符合相关标准。据报道,在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玩具业产品认证、农产品有机认证三大领域,认证变“认钱”的“潜规则”盛行,弄虚作假“走过场”司空见惯,一些认证已沦为部分企业自我美化的“假面具”。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通过持续努力,打造良好信用环境。

——李 克强

[认证变“认钱”的原因]

认证变“认钱”在一些认证领域成为“潜规则”,最直接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认证机构与企业诚信的缺失,认证的实质沦为了“一张纸”和一个“标识”的买卖游戏。二是监管的缺位,认证机构与认证过程游离在监督的视线之外。

但深入分析,其根源是在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的体系中,质量认证静态监管替代了产品本身质量的动态监管,认证替代了产品品质本身,赋予了认证与本身不符的溢价“含金量”。比如,一个企业获得了“有机认证”的招牌,可以受益终身。事实上,认证本身只对企业提供的基本条件或者工艺能力作出认可,具备生产优质产品的条件,并不意味着产品一定优质,也不代表这些条件不会发生变化。

[虚假认证的不良影响]

一是误导消费者。打着花钱买来的认证标志,相关产品很可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些消费者冲着质量权威认证的证书去购买相关产品,却发现一些知名品牌存在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的现象,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企业产品质量不达标。当金钱成为认证的通行证,企业自然缺乏动力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功夫。有鞋厂主管坦言,在该工厂的预算中,就有一部分用于行贿审核员。在这些企业主看来,与其花费大量精力去改善工厂的条件,不如多花点钱给审核员。

三是损害认证公信力。认证市场乱象丛生会极大损害认证组织的公信力。现在ISO9000系列认证已开始受到业内质疑,谨慎的企业往往会直接派人去对方公司进行审核,而3C认证更是出现了“国内认,国际不认”的尴尬局面。

[根治认证乱象的具体措施]

根治认证变“认钱”的乱象,关键还是要完善制度,营造出“良币逐劣”的市场环境。

一是完善质量检测制度。通过健全企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企业“黑名单”制度等,提高准入门槛,对于出具虚假认证的机构一律取消资质,相关人员终身禁入认证行业。使得企业真正重视质量安全,而不会在质量认证的“标识”中迷失,也使得认证真正退位于质量安全体系中的一个环节。

二是健全市场机制。理清政府与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制约行政权力从中介与市场中插手,健全中介组织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和规则,让政府部门在认证中坐上裁判员的位置。在此基础上,建立“认证签名”制度和追诉机制,强化认证的法律责任,建立认证产品的淘汰退出机制。对于在认证中拿钱开路、弄虚作假的企业,应纳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从而倒逼企业老老实实练好内功,不在认证上妄想旁门左道,真正为监管的归位创造条件。

三是强化法律约束力。对认证机构这一方,要从严格执法、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及时、有效地惩戒违法乱纪的认证机构,将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踢出市场;另一方面,树立正面典型,引导认证机构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1.莫让“权威认证”沦为牟利的“镀金”工具

2.用法治破除认证“钱规则”

3.认证变“认钱”是诚信社会构建的隐患

4.完善监管机制 防止权威认证“权力寻租”

[开头示例]

1.健康规范的认证体系,维系着企业与消费者的信任关系,能够有效促进市场发育,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从前些年“3·15”认证标志告别市场、全国牙防组被撤销等事件,到近年来不时出现的“乱认证”“假认证”现象,越来越让人产生诚信焦虑。其后果,不仅损害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打击消费者信心,还影响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有些认证更是出现了“国内认,国际不认”的尴尬局面。

2.“乱认证”、“假认证”近年来屡禁不止。作为一种信用担保形式,认证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符合相关标准,从而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方便消费者辨别。然而,“给钱就能过,不给就刁难”的潜规则,显然已经严重违背了制度初衷。

3.众所周知,ISO认证是我国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实行的认证认可国家标准;各种ISO认证具有很强的监管约束力和社会享有的客观公正性与权威性。认证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符合相关标准的象征和证明。但是在现实中,却有人通过投机取巧而牟利。可以说,这些认证服务机构是把各种ISO权威认证当成了赚钱的工具和非法牟利的平台。因此,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违法行为。

[结尾示例]

1.社会组织不是万能的,在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的过程中,也需要发挥好法治作用,用法治手段、法治方式培育健康的认证市场。明确认证机构及中介、企业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认证行为的监督与救济,这些都需要在各个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完善,强化法治对于认证市场的约束力。无论如何,只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能动作用,依法加强监管,才是治乱的根本之策,也是促进国内市场健康发展、顺利融入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

2.整顿和规范认证机构行业秩序,既是政府部门履行市场经济管理职能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国家应当在规范认证程序的基础上,严把准入关,加强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同时,应建立认证可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认证产品的监测,唯此才能建立一个良好运行的权威认证体系,才会让消费者更为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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