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抚办发[2015]5号关于“抚州一中托带一所十二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和“三所公办学校派出管理团队和优秀教师帮扶托带的民办学校”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办学校选调小学部负责人及专任教师用于派驻抚州一中实验学校小学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
小学部负责人1名;小学教师16名(语文10名、数学6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公办学校在编在职(岗)小学教师。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小学部负责人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明晰的办学思路、科学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能够引领教学改革。
(2)年龄不超过46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有3年及以上公办县城小学(含城关)校长任职经历,且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2、小学教师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及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
(2)
省特级教师:年龄46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直担任了至少一个班相应学科的教学任务,免笔试、面试,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并优先录用。选调计划为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特级教师各3名,如相关学科报名人数超过3人,则通过面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三名。
省学科带头人: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直担任了至少一个班相应学科的教学任务,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省学科带头人面试不列入“其他教师”面试比例。
其他教师: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0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资格的报名教师全部参加笔试,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与省学科带头人一道共同参加面试。
三、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调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4月22日。
选调公告在《抚州教育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4日。
2、报名和资格初审地点: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主要荣誉和业绩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者需提供个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凡发现考生与选调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免笔试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5月20日在《抚州教育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选调小学部负责人
1、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于2016年6月11日凭有效身份证到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均打印在面试准考证上,面试入场时须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证件。
2、面试:
(1)时间:2016年6月12日
(2)方式:面试采取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3)内容: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
(4)如出现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达不到比例的情形,可降低比例或等额面试。
(5)面试由市有关部门聘请市外专家担任评委进行评审。每位评委对照《面试评分标准》对面试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成绩将在《抚州教育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核对象。当面试人员少于3人时,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获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优秀校长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考核体检办法另行制定。
(2)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和调动。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人事关系调入抚州一中。
(四)选调小学教师
1、笔试:
(1)领证时间: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于2016年5月20日9:00-17:00凭有效身份证到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均打印在笔试准考证上。笔试入场时须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
(3)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小学教师笔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 考试大纲》。
(4)确定拟入闱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如出现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达不到比例的情形,可降低比例或等额面试。
(5)笔试成绩在《抚州教育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面试
(1)领证时间:面试对象于6月11日9:00-17:00凭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均打印在面试准考证上,面试入场时须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证件。
(2)面试时间:2016年6月12日左右。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按学科分组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考核面试人员对教材的处理、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教学过程的设计等方面的水平。
(4)面试范围:小学语文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上册教材,小学数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上册教材。
(5)面试流程:
备课。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并从评委已准备的课题中随机确定1个说课课题,进行独立备课(不允许带任何资料),备课时间为50分钟。
面试以说课为主。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
(6) 面试由市有关部门聘请市外专家担任评委进行评审。每位评委对照《面试评分标准》对面试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面试成绩将在《抚州教育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入闱者面试成绩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师范类专业者优先)。
(2)体检办法: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同学科面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4、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5、公示和调动。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人事关系调入抚州一中。拟调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视自动放弃处理。
四、工资待遇
选调进入抚州一中的小学部负责人和教师享受现有抚州一中进入实验学校工作教师同等待遇。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794-8263403、8263430(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抚州市教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