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黄埔区信访局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职数
编外聘用人员6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较好;能熟练电脑操作。
(四)有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能适应工作加班,相关基层群众工作或信访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南方人才网和黄埔信息网上公告,公告期5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信访局(黄埔区广新路66号),可通过网上报名(网址:xfdb@hp.gov.cn)
2.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信访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学历鉴定,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待业人员需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需在参加面试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复印件不再退还。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黄埔区信访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局电话通知参考人员。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笔试+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身体外貌、言行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有犯罪记录、学历真实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体检
1.以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入围者放弃等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劳动用工体检有关标准,由拟录取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第一次合同签订一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不合格或录用人员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工作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我区编外人员工资标准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雪芳,联系电话:82493002)
黄埔区信访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