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城管队员(其中女队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米以上(女队员1.58米以上);
3、全日制大专以上或退伍军人;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有较好的体能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基本了解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招聘。
二、招聘工作程序和步骤
(一)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5日;
2、报名地点: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楼(石阳路8号);
3、报名咨询电话:0796-8231008。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退伍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名费及资料费100元;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在招聘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达到1:1.2的比例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计划数的80%招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6日,地址: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办法依次进行,此次招聘考试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值25%,面试成绩占总分值25%,体能测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
1、笔试(100分):范围为行政执法程序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笔试试题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人员出题,时间为2016年5月7日,上午9:00-11:00。
2、面试(100分):面试试题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人员出题,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及突发情况应变能力,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下午。
3、体能测试(100分):男队员,1500米跑,女队员,800米跑,均按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第三名98分的计分方式依次计成绩,如遇成绩相同分数可并列,100名以后不计成绩。地点:吉州区体育场。
4、体检(代收体检费400元):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总成绩,男队员前25名,女队员前5名,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依次递补。
5、政审: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底,按照招聘指标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指标,导致招聘人员不足或空缺,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政审合格,并经公示三天无异议的,由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内每月工资待遇为2000元、300元补贴、400元应急值班费(据实发放)并统一按规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合同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择优留用。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