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优待军人家属的规定,切实做好在我县部队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印发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4〕41号)、《市人民政府 黄冈军分区关于印发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21号)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以下简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我县2个事业单位在我县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人。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罗田县驻军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④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⑤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人武部会同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相关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罗田县政府门户(www.luotian.gov.cn/)、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lt12333.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由驻军部队政治机关将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条件通知到随军家属。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部队政治机关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罗田县事业单位在我县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连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书(含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由县人武部政工科汇总,并经县人武部政工科进行资格审查,统一报招考工作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5月27日下午17:00。
两个岗位实行合并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排名情况, 根据排名顺序遵循个人意愿对岗位进行岗位选择。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在征求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法律、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国情国力、时事政治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罗田县政府门户网、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面试前(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到罗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总成绩并列,则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罗田县政府门户网、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报名咨询电话:0713-5053398(县人武部政工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5060846(组织部综干科)
0713-5070083(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5070003(人社局监察室)
罗田县人武部
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