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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中学教师 |
现职高中教师 |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没有违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及有关纪律规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
高中教师资格 |
中学二级或以上 |
在我市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
1、高中教师:近三年来,所任教的班(级)科平均分在本校第二学期学年考试中,曾获得前二名(由学校提供证明,校长签字及单位盖章);2、初中教师:近三年来,所任教的班(级)科平均分在本校第二学期学年考试中,曾获得前二名(由学校提供证明,校长签字及单位盖章);3、小学教师:近三年来,所任教的班(级)科平均分在本镇第二学期学年考试中,曾获得镇内前三名(其中东镇街道、朱砂镇、北界镇、金垌镇可放宽到前5名)的教师(由各镇中心学校提供证明,校长签字及单位盖章);或2010年以来获得信宜市优秀课例一等奖(茂名市三等奖以上)的教师;或参加信宜市(或地市、省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获得培训证书的教师;4、报考体育教师:不受上述1-3点限制,但要求近三年来曾获得信宜市举办或以上级别举办的运动会“优秀教练员”称号;5、报考音乐、美术教师:不受上述1-3点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