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泰州市财政局 阅读:2291 次 日期:2016-04-23 13:48:0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苏财会[2016]20号文件精神,凡参加2016年第一季度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每门60分及以上的人员,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即日起6个月内

二、办理地点:

合格人员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

  地 点 联系电话
靖江市 靖江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财政窗口 89182269
兴化市 兴化市财会教育中心 (兴化市英武中路306号) 80218933
姜堰区 姜堰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88816349
海陵区 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府前路3号) 86242112
高港区 高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号财政窗口 86960228
高新区 医药高新区财政局1202室(药城大道商务1号楼) 89690263

三、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表1) 下载点击: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泰州市财政局

2016年4月6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