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江汉区审计局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程审计人员和财务审计人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大学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年龄45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热爱审计工作,公正无私,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录用后服从江汉区审计局统一管理,在聘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从事社会兼职。
(二)专业资格条件及要求:
1、工程审计人员应具备从事土建、安装、市政、公路等项目预结算工作经历(注册造价师应具有5年以上经历、工程造价员应具有3年以上经历),取得工程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资质证书,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使用计算机编制工程预决算资料,能熟练应用图形算量软件、钢筋抽样软件及计价软件。
2、财务审计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大型企业成本核算管理或社会审计机构执业经历,取得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三)对参与过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熟悉和掌握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一定业绩者;同时取得注册造价师资质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者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一)符合招聘条件者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2寸免冠登记照片、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个人工作简历、执业经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和与应聘专业相关荣誉证书、奖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江汉区审计局报名;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请准备好复印件留存,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四)对考试(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招聘结果;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合同期限和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符合要求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2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年薪在8万至16万元,具体金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四、聘用手续
江汉区审计局从区社会审计机构库中挑选一家资质过硬、社会信誉好、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与招聘人员共同签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三方劳务用工合同。江汉区审计局主要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并按期向托管社会审计机构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和福利;托管社会审计机构负责代扣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及时足额向聘用人员支付余款,同时负责组织聘用人员参加行业继续教育学习、资格证书年检等委托事项。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6年4月5日起,至人员招聘完成止。
报名地点:江汉区审计局(江汉区新华下路287号添地大厦七楼)
联 系 人:胡佳琪、王 晖
联系电话:85577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