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录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何佩兰同志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4月25日—5月1日
联系电话:0751-8728361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拟录用公务员公示详情请见http://www.e12345.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grsportal/nrmx.portal?contentId=PK5J1YICS67T2WP6BH27U8RLK3L9MM6R&categoryId=HA3W5O9CYZ292V8HL8IGSFGUUNQ8SCD
姓名 | 性别 |
何佩兰 | 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