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东营市中小学招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2016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招聘条件要求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未毕业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招聘条件要求的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5月9日之前取得)和资格证书等材料;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除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已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