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人社发[2014]32号)文件要求,经批准,恩施市国家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龙凤分局、新塘分局、芭蕉分局三个办税服务厅各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同时具备)
1.年龄30岁以下,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恩施市,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或失业一年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财会或计算机专业优先);
2. 熟悉电脑操作;
3.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培训、笔试、考察后确定招聘人选。
四、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通过考察确定后,报恩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可享有补贴:2660元(含工作量化补贴700元及单位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五、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起至4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将《恩施市国税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544162556@qq.com。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接通知后,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参加面试。有特殊情况电话咨询:8225178。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培训人员。
4、培训期限15天,培训期间每人发500元生活补贴。培训结束,择优录用。择优采取笔试+平常表现,其中笔试70%,平常表现占30%。
5、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年限3年,满3年无条件解聘,无经济补偿。
6、聘用后按《恩施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按月兑现补贴。聘用人员发生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市局有权解除合同。
7、其他要求:报名者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湖北省恩施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