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精神,从2015年10月起,所有评审类证书一律使用《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证书管理系统》办理,证书由省厅按系统统一编号配发。近期,有部分单位及个人反映,还有以往证书未办的情况,为解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困难,经请示协调市局专技科,同意对2010---2015年期间未办的证书集中补办一次,我县主要涉及2010--2013年期间证书的补办问题,请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将需要补办的人员信息报县人社局工资福利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附表1与附表2一同上报),逾期不再办理。此次补办工作结束后,所有证书办理严格按照《关于全市资格证书办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职字[2016]27号)执行。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彻底清查,确保不漏一人,请各主管部门务必通知到相关下属单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相关信息,切实为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服务工作。若因通知不到位,出现漏报由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2529111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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