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吴丝美同志(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5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5月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三江县古宜镇江峰街7号
邮政编码:545500
监督电话:8612223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附件:三江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xlz.lss.gov.cn/newsShow.aspx?id=5199734055650837100&mCode=000408040202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备注 |
1 | 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人民政府 | 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人民政府 | 安监助理0200850010011 | 吴丝美 | 女 | 侗族 | 15102523305 | 115.5 | 84.8 | 3 | 203.3 | 考生怀孕,延期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