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成绩已经揭晓,您可进入“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分别按照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的计划数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别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共计入围考生1970人。具体情况如下表:
报考类别 | 计划数 | 入围人数 | 入围最低分 |
非师范类文科 | 40 | 203 | 88.6 |
非师范类理科 | 120 | 604 | 85.2 |
师范类文科 | 110 | 552 | 85.8 |
师范类理科 | 120 | 611 | 86.4 |
现将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入围考生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zsb.nbu.edu.cn/Article/Index/194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6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批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批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宁波大学”,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之间不得跨科、跨类填报。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4A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及以上 |
成绩折算(分)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学校按照非师范类文科、非师范类理科、师范类文科、师范类理科四类的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本公示时间自4月18日10:00至4月28日16:3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4-87600233。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