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意见》和《荔湾区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荔湾区站前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广州市户口,需懂粤语。
(二)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后出生)。
(三)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四)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资待遇
全年总收入约6万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6年4月26日起,在辖区各社区内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5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5楼站前街道办事处党建室。
3.联系电话:86433873
4、联系人:杨小姐、高先生
5.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荔湾区站前街街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考试时间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