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管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全日制助学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办考〔2008〕171号)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浙教计[2013]21号)精神,在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继续开展自考全日制助学的所属院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核定浙江师范大学等50所院校2016年自考全日制助学招生计划19625名(其中杭州前进专修学校、杭州育成专修学校今年招生计划待办学许可证变更手续完成后另行核定)。现将2016年各院校自考全日制助学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院校要在核定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资源和学生管理、后勤保障能力等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和宣传资料公布前须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学校专业计划生源不平衡时,可在征求学生意见后自行调整,但总数不得突破核定的总计划。
9月初,杭州将举办G20峰会,这是全国的一件大事,各校要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集中全省之力,努力办成一届精彩、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峰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严格遵守独立自主办学原则,不得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不得转让办学权;要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通过中介或非本单位人员招生,不得以高额的招生工作经费挤占正常的教学、学生生活保障经费,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意竞争情况的发生,对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