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协管类合同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越秀区信息网 阅读:720 次 日期:2016-04-27 14: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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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工作人员1名、出租屋管理员3名、计生协管员1名、经济核查人员1名、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岗位及要求

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岗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经济办工作人员 1 1、年龄在18至40周岁; 2、大专或以上学历,经济管理、财会专业优先考虑; 3、有从事经济工作经验,熟悉企业运作、财务、统计等工作,具备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 4、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  
出租屋管理员 3 1、年龄在18至40周岁(广州市户籍优先); 2、大专或以上学历; 3、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4、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需要上两个夜班(18:30-21:30); 5、从事外勤工作,适合男性,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计生协管员 1 广州市户籍;年龄在18-35周岁;本科学历或以上;熟悉电脑操作,懂粤语优先。  
经济核查人员 1 1、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从化); 2、年龄在18至45周岁; 3、大专或以上学历; 4、熟练操作电脑,有社区工作经历者优先。  
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 1、广州市户籍; 2、男性:18-45周岁,女性:18-40周岁; 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4、熟悉电脑操作,热爱街道社区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895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按照街制定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9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一楼)

(三)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打印填写好报名表后,亲临现场报名。

(四)联系电话:020-83315441

(五)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2、学历、学位证明;

3、小一寸近期彩照2张;

4、失业证

5、计划生育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

五、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合同期为一年。

光塔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21日

光塔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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