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阅读:823 次 日期:2016-04-28 1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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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级 别 |
分值 |
备 注 |
论文 |
特类刊物 |
100 |
1.合著论文按署名人次均分。2.期刊3000字以下的论文、报纸2000字以下的论文,按同类论文分值的50%计算。3.会议综述、书评、译文等按同类论文分值的50%计算。4、攻读学位期间在境外、国外正规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按核心期刊计分。5.在三类以上(含)刊物发表论文被转载或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被反复转载,重复计算分数,不重复计算篇数。 |
一类刊物(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
50 |
一类报纸 |
30 |
二类期刊 |
20 |
三类刊物(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论文摘要、《新华文摘》论点摘要、港台澳及海外学术期刊(以《国外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总揽》为准)) |
15 |
核心期刊 |
10 |
非核心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被公开报刊论点转摘 |
8 |
增刊 |
4 |
刊型内部资料 |
2 |
专著 |
一类出版社出版 |
100 |
1.合作专著分值由参与者按承担任务的多少,确定其各自分值。2.主编工作量计20分,副主编计15分,多名主编、副主编均分分值;多卷本如果既有总主编又有分卷主编,则总主编只计一次(计40分),不重复计分;3.合著论文集考核中不作为专著;4.专著系数:学术专著系数为1.0;个人论文集系数为1.0;译著、编著系数为0.6;一般著作系数为0.5;校注、古籍整理系数为0.4。5.以20万字为基数,每超过5万字加10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0分。 |
二类出版社出版 |
80 |
三类出版社出版 |
60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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