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状况,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到湖南科技大学进行现场公开招聘一批紧缺学科专任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共1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1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相关专业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本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②普通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2016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ƒ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发布公告。在“麻阳政府门户网(www.mayang.gov.cn)”、“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和湖南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招聘方式。采取到高校现场报名公开招聘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A312。
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凭《教师资格证申请表》)、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研究生毕业的还需提供初始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面试方式和内容:
城区学校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教材内容,具体章节由工作人员现场抽签决定,并在考生进入备课室时告知考生,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当场评分、统分,当面宣布成绩。成绩计算办法,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有效成绩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特殊教育学校面试采取测试舞蹈教学专业水平方式。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测试内容是:(1)基本功测试(10分):①跳(含小跳、大跳、变身跳)②转(含平转、二位转、空转)③横叉、竖叉、串翻身(男:小翻;女:原地前桥、后桥)。(2)舞蹈展示(20分):自选音乐舞蹈表演,时间3分钟(考生自备优盘音乐伴奏)。(3)即兴舞蹈表演(20分):由评委给定音乐伴奏,参考人员根据伴奏进行表演。(4)舞蹈教学(50分)。时间10分钟。
面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即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在报名时通知)。
面试地点:湖南科技大学(具体地点报名时通知)。
面试评委:7人组成,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岗位数,按成绩高低等额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岗位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进行第二次面试,并按第二次成绩高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3、资格复审。对面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需要递补时按面试成绩依次确定,递补只能实行一次。
4、体检及签订就业协议。对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需递补,再次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只能实行一次。体检在面试地进行。体检合格者,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5、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状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也不进行递补。
6、聘用审批。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怀化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县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办理进人进编等人事手续,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县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正式聘用者在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提供报名时所需的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45-5883721(县教育局)
0745-582440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45-5822151(县纪委监察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